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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9日起,刺猬紫檀将列入国际濒危保

    2017-03-08 14:30:28  来源:新浪  编辑:小檀  点击数:

 刺猬紫檀,拉丁名:Pterocarpus erinaceus,国家红木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中紫檀属、花梨木类的一种,主产于热带非洲西部的冈比亚、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塞内加尔等国,所以,在市场上被很多人俗称为“”。

  

  刺猬紫檀价格适中,不管是原木还是成品,价格都非常的亲民。而用刺猬紫檀制作的家具却丝毫没有“平民”、”低端“的痕迹,其纹理极具张力,充分展示了材质的天然之美。

  

  物美价廉的刺猬紫檀家具以其超高的性价比征服了中国消费者,成为许多人家中的“座上宾”,也使其成功占领了红木市场的半壁江山,成为中国红木市场上当之无愧的销量之王!

  而随着中国市场需求的激增,近几年中国从西非进口的刺猬紫檀也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

  

  中国从西非进口刺猬紫檀的价值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2015年)

  

  中国刺猬紫檀进口价值总量国别来源尼日利亚38%,加纳18%,冈比亚、科特迪瓦各11%,几内亚比绍8%,贝宁7%,多哥5%,马里、塞拉利昂各1%(中国海关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数据)

  因为平民的价格和巨大的货量,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刺猬紫檀在产地国应该是漫山遍野的存在着。但事实绝非如此,在巨量之下,其消耗速度极其惊人,以现在状况来看,其根本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

  刺猬紫檀作西非国家的一个重要树种,随着砍伐量的激增,导致了该树种资源在产地国日趋枯竭。鉴于这种日渐恶化的趋势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在格鲁吉亚举行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植物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中,塞内加尔代表在第24号议程中提出一项草案,提议将刺猬紫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附录III

  

  

  塞内加尔关于刺猬紫檀保护的提案文件

  同时,由于当前的国际贸易现状和不可持续砍伐的行为,塞内加尔方面同时希望将刺猬紫檀列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CITES)》的附录二中。

  

  该国要求植物委员会将此项提案提请将于2016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缔约方大会,并能够与其他几个出产刺猬紫檀的国家联合一致,以便促使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并表决。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三及其修改条款规定:任何成员国可随时向秘书处提出它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名单。秘书处在收到该名单后尽快通知成员国。该名单作为附录三的一部分,在发出此项通知之日起的九十天后生效。在该名单发出后,任何成员国均可随时书面通知公约保存国政府,对任何物种,或其任何部分,或其衍生物持保留意见。在撤销此保留以前,进行有关该物种的贸易时,该国即不作为公约的成员国对待。

  附录二的修改应经成员国大会会议到会并参加投票的成员国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根据塞内加尔的提议,刺猬紫檀能否通过表决列入附录二目前还不能确定,但是,列入濒危目录三中已基本毫无疑议(据悉将从2016年5月9日起生效)。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

  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出口,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出口许可证。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出口许可证:

  1.出口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出口不致危害该物种的生存;

  2.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获得并不违反本国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

  附录三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从将该物种列入附录三的任何国家出口时,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出口许可证。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出口许可证:

  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获得并不违反该国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

  

  虽然(CITES)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但是对国际贸易或红木木材进口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各国政府、各级机构对濒危物种贸易的监管非常严格。不仅有各种苛刻的条件和繁杂的审批手续,其成本也将极大提高,因此,在现实操作中,通过合法途径进出口濒危物种的难度极大。

  

  刺猬紫檀列为国际濒危保护物种虽然不代表此后不能再进口,但是,其进出口的难度、成本和数量都将出现非常大的调整。

  同时,刺猬紫檀作为占据国内红木市场半壁江山的主力用材,该木种此次列入濒危也势必会对整个红木市场的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